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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17年度校级青年骨干教师培养对象申报工作的通知


发布部门:  发布时间: 2017-10-09  浏览次数: 83

为加快中青年教师的培养步伐,提高教师队伍整体素质,根据《郑州轻工业学院校级青年骨干教师培养对象资助计划实施办法》(郑轻院[2010]39号)的规定,现就做好2017年度郑州轻工业学院校级青年骨干教师培养对象申报工作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

我校在教学科研第一线工作的专任教师。已获国家级、省级骨干教师、教学名师、科技创新人才培养工程等重大项目资助者,不再申报。

二、申报名额

每个二级学院限报校级青年骨干教师培养对象2人。已获指导计划项目立项者可再次申报资助计划项目。

三、申报条件

(一)具有硕士以上学位、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年龄在35周岁以下。同等条件下,具有博士学位或副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者优先。

(二)具有硕士学位教师来校工作须满三年,具有博士学位教师来校工作须满一年。

(三)学风端正、治学严谨、德才兼备,具有较高的政治思想素质,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心。

(四)业务水平较高,能够完成学校规定的教学、科研工作任务,教学效果优秀,科研业绩突出。

(五)获资助后拟开展的研究项目有创新性构想。

(六)校级青年骨干教师培养对象是省级青年骨干教师培养对象后备人选,根据《河南省教育厅关于印发<河南省高等学校青年骨干教师培养计划实施办法>的通知》(教高〔2016403号)文件精神,优先推荐:在教学方面,具有较强的教育教学能力,教学效果评价优秀,积极参与教育教学改革,对教学规律和教学方法有较深研究,主持校级以上教学改革项目,教学成果优良;在科研方面,具有较强的科学研究能力,积极开展基础性、原创性研究或应用技术创新和转移研究,主持厅级以上科研项目,在国内外核心期刊发表有重要学术观点的论文、出版有较大影响的著作或在技术创新、成果转化等社会服务能力方面成效突出。

四、资助名额及方式

(一)2017年度资助计划项目指标为15名。

(二)以竞争选优、项目申报方式进行(分为资助计划项目和指导计划项目两种方式),适当开展重点资助、追踪资助。指导计划项目批准立项后,适当开展预研工作,作为再次申报资助计划项目的培育项目。

(三)校级青年骨干教师培养对象资助计划培养期为三年。资助计划项目依据不同学科,资助额度有所侧重,文科及非实验性理科0.5万元,工科及实验性理科1万元。

(四)未入选校级青年骨干教师培养对象资助计划者,无资格申报省级青年骨干教师资助计划。

五、报送材料要求

1、申报人填写项目申请书(见附件2),原件1份(注:A4纸正反双面打印,封面上的学科名称按照《学位授予和人才培养学科目录(2011年)》中的一级学科填写),汇总表1(见附件3)(请按推荐顺序进行排序),汇总表电子版发邮箱(szk@zzuli.edu.cn)。

2、申请人支撑材料:学位证、任职资格证复印件;项目、论文、专著、获奖情况等代表性教学科研成果复印件。所填成果均为近三年来(201411日至今)的业绩。申报材料中的科研项目、论文(须注明收录情况及检索报告)、获奖情况均须标明主持人或参加人的顺序。以上所有复印件需经单位验证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

3、单位认真组织申报和材料审核,于2017101317:00前报送人事处师资科(东风校区办公楼108),至材料接收截止日期仍无人申报的单位,视同自动放弃申报指标。

联系电话:635560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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