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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17年上半年实验室安全检查的通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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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部门: 发布时间: 2017-05-03 浏览次数: 99 | ||
为贯彻落实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加强高校教学实验室安全工作的通知》(教高厅[2017]2号)和河南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加强高校实验室安全建设的通知》(教高[2016]355号)文件精神,强化高校实验室安全意识,日前,教育厅专门就进一步加强高校实验室安全建设组织专题会议,并就做好2017年度全省高校实验室安全检查制定了工作方案。 为切实做好我校实验室安全工作,进一步了解我校实验室安全工作现状,排查实验室安全隐患,健全实验室安全管理制度,强化落实实验室安全责任制,现将2017年上半年我校实验室安全检查工作安排如下: 一、检查范围 全校范围内开展教学、科研工作的各类实验场所,包括各类公共实验室(含教学实验室、重点实验室等)、教师科研实验室及其他校内实验室等。 二、检查内容 1、按照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加强高校教学实验室安全工作的通知》(教高厅[2017]2号)文件要求,依据《实验室安全专项检查项目表》的具体要求,开展全面检查。具体内容见附件。 2、重点检查以下五个方面: (1)实验室安全责任机制落实情况; (2)实验室安全管理制度建立和运行情况; (3)实验室安全教育、操作规范培训情况; (4)废弃危险品、实验废弃物处理情况; (5)实验室安全应急预案建立情况。 三、时间安排 1、自查阶段(5月4日-5月15日):各二级学院(中心)按照文件要求认真自查,对照《实验室安全专项检查项目表》,撰写自查报告、安全隐患台帐和存在问题的整改方案。 2、学校检查阶段(5月16日-5月26日):学校将成立实验室安全检查工作组对全校各类实验室安全进行全面检查,对二级学院实验室安全专项检查项目表进行抽查和核对。 四、工作要求 1、各单位要高度重视实验室安全工作,认真开展自查自纠,层层落实实验室安全责任。对检查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和安全隐患进行记录、整理,及时采取措施进行整改;对因设施条件不能完全满足要求的问题,应采取有效防范应对措施,并提出整改建议和意见,上报主管部门。 2、各二级学院(中心)要按照文件通知要求,认真对照《实验室安全专项检查项目表》,撰写自查报告,认真总结汇报责任制落实、安全制度建设及运行、实验室安全教育培训、安全检查及记录、废弃实验物品处理及应急工作预案等方面的情况,并提供相关背景材料目录清单,对安全隐患和存在问题提出整改方案。请于2017年5月15日前,将相关材料及电子文档报送实验室与设备处实验室建设管理科。 联系人:贾老师;联系电话:63627400;邮箱:sys@zzuli.edu.cn。 附件: 1、 转发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加强高校教学实验室安全工作的通知.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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