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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申报2017年度我省海外高层次留学人才职称评价绿色通道的通知


发布部门:  发布时间: 2017-03-30  浏览次数: 102

根据《关于建立海外高层次留学人才职称评价绿色通道的通知》(豫人社职称[2013]14号)和《关于报送2017年度我省海外高层次留学人才职称评价绿色通道有关材料的通知》(豫职改办[2017]4号)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实际,现有申报工作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和对象

(一)职称评价绿色通道实施的范围为:海外留学回国来豫在企事业单位从事专业技术工作的高层次人才。

海外高层次留学人才一般是指:我国公派或自费出国留学,学成后在海外从事科研、教学、工程技术、金融、管理等工作并取得显著成绩,为国内急需的高级管理人才、高级专业技术人才、学术技术带头人,以及拥有较好产业化开发前景的专利、发明或专有技术等人才。

(二)申报系列:高校教师、工程、自然科研、农业科研、社会科研系列。国家和我省已实行“以考代评”或“考评结合”的系列(专业)按有关规定执行,不在此申报范围。

(三)符合申报条件的人员可在回国来豫工作半年后至两年内申请参加职称评价绿色通道考核认定,也可参加我省每年组织的相应系列(专业)职称评审工作。

二、申报条件

(一)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人员,可申请参加相应系列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考核认定:

1.在海外获得博士学位后,在海外连续从事本专业或相近专业技术工作4年以上。

2.在国内获得博士学位后,在海外连续从事本专业或相近专业技术工作5年以上。

3.在国内已取得相应系列副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后,在海外连续从事本专业或相近专业技术工作3年以上。

(二)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人员,可申请参加相应系列副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考核认定:

1.在海外获得博士学位后,在海外连续从事本专业或相近专业技术工作1年以上。

2.在国内获得博士学位后,在海外连续从事本专业或相近专业技术工作2年以上。

(三)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考核认定条件详见《关于建立海外高层次留学人才职称评价绿色通道的通知》(豫人社职称[2013]14号)(附件1

三、报送材料和有关事项

(一)报送材料

1.申报人第一学历学位证书、符合申报要求的最高学历、学位证书及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报告,身份证或护照,任职资格证书,年度考核登记表,在海外从事专业技术工作的专业经历证明,原件和复印件各1份。

2.申报人博士毕业后或任现职以来正式发表、出版的学术论文、专著及加盖单位人事部门公章的检索页,获奖证书、专业证书及反映本人专业技术水平的材料原件(外文材料需提供中文译文),业务工作总结。

3.申报人和用人单位签字、盖章的《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材料真实性保证书》一式2份。

4.《河南省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一式3份和《河南省考核认定专业技术职务审核表》一式25份。

5.申报人所在单位推荐意见1份。含申报人的业务工作经历、思想品德、学术技术水平、实际工作能力、科研成果和业绩贡献等,并对申报材料的真实性负责。

(二)申报人可登陆河南职称网(http://www.hnzc.gov.cn/),从“软件下载”栏目中下载“河南省职称工作信息系统”个人版软件进行录入、打印《河南省考核认定专业技术职务审核表》,其他表格从附件中下载。

(三)上述材料于414日下午17:00前报送人事处职称办(东风校区办公楼108)。

联系电话:63556050

 

                     人事处

                   2017330

                  附件:附件.zi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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