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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上报2010-2011学年第二学期实验教学日历、实验课表的通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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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部门: 发布时间: 2011-02-27 浏览次数: 73 | ||
各院(系): 本学期的理论课课表已开始执行,请各教学单位根据理论课表和实验室的接纳能力,编写实验教学日历、排定实验课表。 一、总体要求 1、优先安排科学校区实验课。若科学校区2010级的实验课需要在东风校区实验室完成,应提前一周与教务处实践教学管理科联系,便于教学任务的落实。 2、若需要用其它院(系)的实验室,应在实验课表中注明。 3、实验课表一经确定,应严格执行。执行过程中,若确需调整,应与理论课一样履行调停课手续。 二、填表要求 1、以教学任务为准,所有实验课均应填写以下两种表格。 ⑴、实验教学日历:由实验指导教师填写。相同的实验课可填写一份教学日历,但必须写明所有实验学生的专业班级、所有的实验指导教师、周次。 ⑵、实验课表:本表由实验室主任负责,根据实验班级的理论课表、实验指导教师上报的《实验教学日历》、结合实验室情况,安排每个实验室的实验课表,并以实验室为单位填写。表格格式见附表,请按表中标注说明填写。 2、 实验课表是在理论课表的基础上产生的,请参照已经下发的理论课表,同时尽可能考虑到教师、学生、实验室的情况安排。 三、上报时间 实验教学日历、实验课表要求在前三周内(3月16日前)上报至教务处实践教学管理科,以便教务处统筹安排全校的实验课表。 请个别没有上报实验教学计划表的单位,尽快上报,以便及时核算本学期实验低耗费。 特别提示:包括两个校区所有实验课的实验教学日历、实验课表。
教务处 2011年2月27日 点击此处下载附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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